欧盟委员会于2008年2月6日发布临时决议,要求磁性玩具在投放市场前必须在标签上做出适当警告,警示玩具含有强力磁性或含有可被儿童吸入的细小磁性部件的风险。该规定预计将于2008年5月实施,有效期为1年并且可以延续,直至玩具安全标准EN71-1:2005的修订工作完成,以便为上述问题提供具体的解决方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