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质检总局WTO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
(一)研究、部署质检系统运用技术性贸易措施配合国家外交、外经贸大局合理调控进口,维护国家利益、保护人民和动植物生命安全健康、保护环境并打破国外技术壁垒、促进产品出口的重要工作,包括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质检系统“WTO后过渡期”应对方案。
(二)组织、协调全国技术性贸易措施部际联席会议相关工作。
(三)研究制定质检系统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。
(四)领导、组织、协调我局参与WTO框架下的多边活动以及双边市场准入谈判。
(五)领导、组织、协调质检系统落实承诺、履行WTO成员义务,积极参与WTO规则制修订,充分享受WTO成员权利的活动。
(六)领导、组织对WTO相关规则的研究、运用、宣传和培训工作。
(七)批准与上述工作有关的人员培训、经费保障等工作。
(八)其他有关工作的组织领导。